鼓励万众创新 国税总局禁止针对电商纳税评估检查

文/程俊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表明,各级税务部门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电子商务、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国税总局表示,此举系为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国税总局还指出,“要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此前被国务院定义为富民之道、强国之举。

而在今年3月中旬的人大会议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也曾表示,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3月末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再次强调,顺应互联网+发展新能源汽车等10大领域的,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业升级。

官媒新华社文章则称,“互联网+”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互联网+”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本质上是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优化和继承作用,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当前,互联网正在加速与传统行业融合,互联网+零售、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成果已经显现,而互联网+汽车以及互联网+家装等新的“碰撞”正在进行。“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政府在推进信息经济发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世界之窗, 金融头条, 互联网, 业态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点击【内容举报】进行投诉反馈!

相关文章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