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存款保险先实行基准费率 之后是风险差别费率

文/祁月

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今日(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存款保险将从基准费率开始,起点水平比其他国家低;之后将施行风险差别费率。

潘功胜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不会导致存款从中小型银行向大型银行转移,因为没有必要这么做,且银行体系稳健、不良贷款率仍然很低,银行还有“强劲的”坏账拨备。

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是否有影响呢?潘功胜称,存款保险费率对银行的影响甚微,不会影响小型银行的吸储能力。即便小银行发生流动性风险,央行也有紧急预案。

此外,小银行提供利率更高,并且50万的赔付上限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储户。

国务院于3月31日正式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潘功胜在4月1日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建立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可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其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他当时还回答了关于存款保险制度会否引发中小银行存款搬家、造成银行风险的问题。他表示,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会比较平稳。设定50万元的偿付限额,可以使99.63%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得到全额保护,能够充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业的稳健运行。需要说明的是,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是说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保障了。大额存款人与银行业务合作关系更密切,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不会轻易搬家。

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进一步细节,潘功胜当日表示,

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我国存款保险实行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将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以及现行水平。费率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他在采访中谈及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的表现时称,通过实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促使银行审慎稳健经营。即使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险作为市场化的处置平台,也可以灵活运用收购、承接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快速、高效的处置,在充分保护存款人、尽可能减少处置成本的同时,保持金融服务不中断,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改革的促动作用,潘功胜当时解释称,存款保险通过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等机制,及时校正风险,帮助金融机构加强正向激励和市场约束,促进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世界之窗, 金融头条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若内容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点击 举报 进行投诉反馈!

相关文章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