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开行推进PPP融资 贷款最长30年

文/祁月

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推进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适当优惠。

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开发性金融积极作用、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华尔街见闻此前介绍,当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饱受批评,地方融资平台迅速累积巨量债务,同时中央又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PPP模式有助于解决融资难的普遍问题。

去年至今,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PPP相关政策规范,并积极推广PPP模式。

去年11月,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电力建设、电网建设、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此外,政府还将向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去年12月,PPP指导意见正式出炉。

财政部3月初也发文,明确表示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改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投资、运营,提高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改变地方政府主要以土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借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债等途径筹集资金建设市政公用项目的传统做法,有序推进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新模式,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发展PPP项目。仅重庆市就计划在2015年多方采取措施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领域、总投资达1300亿元的13个PPP项目。江西省则建立了PPP项目库,目前入库项目173个,项目总投资达1506亿。

不过,PPP的相关设计和实施需要妥善安排。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此前表示:”技术不规范、商业可行性不匹配、风险分配机制缺失、项目准备不充分等一系列因素都可能造成PPP项目失败。“

今日发布的《通知》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引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运用基金投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推进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适当以及多元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强与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融资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通知》提出,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积极提供融资顾问及“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

《通知》明确,开发银行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一是加强信贷规模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二是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贷款审批;四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的要求,积极创新PPP项目的信贷服务。
世界之窗, 金融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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