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企业使用集团理财统一对外支付(直接支付)时,虽由总公司统一付款,但能否显示为分公司是付款人?
来自中国银行官网回答:
可以。为满足大型集团企业及金融机构等客户资金统一管理的需求,协助企业集团总部统筹管理和集中支付资金,集团理财统一对外支付(直接支付)服务自定义从账户可不需要对应实体账户,改为纯虚拟账户方式。在WEB渠道和银企对接渠道下,实现统一对外支付(直接支付)服务虚拟账号方式。由集团客户总部实体账户统一对外进行支付,同时以分子公司名义设置虚拟账户作为名义付款人,在统一对外支付交易信息查询、客户回单中将显示“付款人、名义付款人及收款人”三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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