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买入卖出申报数量规则 申报价格有什么规定
融资融券买卖股票,相当于期货市场的加杠杆,就是从券商那里借钱买卖股票,后续偿还本金跟利息即可,有好处也有坏处,并且融资融券买卖股票的时候,会有申报数量跟价格的规定。
融资融券买入卖出申报数量规则是什么?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数量应当为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买券还券的数量不得高于其融券余量+100股(份)。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申报不得低于委托那个时点的现价。例如:现价是10元,此时委托融券卖出的价格必须大于或等于10元。
【1】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2】申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交易委托指令成交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安全线,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了结相关融券合约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还可买入选定的部分证券;
【4】信用证券账户中标识为担保物的证券可交易,但不得买入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并且不得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融资融券操作费用包括交易费用:
【1】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主要为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等;
【2】利息费用: 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约定融资利息、约定融券费用等;
【3】其他费用:例如融资融券额度占用费、违约金等。
荣融资融券买卖股票的时候不仅要开一个信用账户,而且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会比普通买卖股票的手续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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