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房产税立法最迟2017年完成
文/朱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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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今日称,2015年至2016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最迟在2017年两会之前一定能够完成立法,之后才能进入实施程序。
贾康在参与两会时向新华网表示,房产税推出的前提是加快立法,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之后,还要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会有激烈的争论。他指出,我国的房产税方案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要有一定的豁免范围,如第一套房或人均一定面积以下。
贾康认为,推进房产税的操作路线较为多样,但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时间,外界需保持耐心,因为在内部讨论中,还存在不同意见。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是继续推行房产税试点,还是先在立法层面做出安排,然后再讨论房产税试点扩围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参与政协会议时向彭博新闻社表示,中国正在研究房产税。在财政部配合下,中国立法机构正牵头进行相关工作。他还表示,房产税的进程高度谨慎,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但他没有就房产税给出具体的时间表。
去年,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刊文称,要加快推进房地产税,使之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昨日向《北京晨报》表示,应该适时推出房产税,至少在一部分地区应该先推出,比如房地产有上涨空间的地区,意义在于给地方政府比较稳定的、可以和百姓形成良性互动的税种,交给最基层的政府使用,直接用于业主住房大环境的改善,诸如治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环境治理。
李稻葵认为,依赖房产税来调控房价只能是杯水车薪,望洋兴叹。他认为房产税的比例应该是低于1%,短期内也不可能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但他指出,房产税应该是普世的,人人都要交,而不是一部分人交。
从今年3月1日起,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产、林地、草地、海域等,将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经济参考报》评论称,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存在一些片面、模糊的认识,不少民众希望不动产登记能够遏制官员腐败,有望实现“以房查人”的反腐神效;有人则期望条例能够调控房地产市场,让高居不下的房价大跌,或者认为条例的出台是为开征房地产税作准备。
对此,国土部门和一些法律学者表示,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不动产登记最大的影响在于数十年来首次“摸清家底”,这将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针对性。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并非反腐或打压房价,与房产税也没有直接关系。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近日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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