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分支机构下调SLF利率 取消14天期限
文/刘晓翠
据财新报道,近期央行分支机构开始下调常备借贷便利(SLF)的利率,同时将期限缩为只有隔夜和7天,14天期被取消。而央行总行发放的SLF期限仍然是一个月。
报道提到,央行此次明确,如果符合宏观审慎的要求,隔夜回购利率水平由5%降为4.5%,7天利率由7%降为5.5%。如果不符合宏观审慎的要求,则分别要加100个bp。一旦资金价格触及此线,央行便会通过SLF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在此之前,央行三个月来第二次降息,将基准利率下调25个基点,同时扩大存款利率的浮动上限。
本周二的公开市场上,央行7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较前次仅下降10个基点至3.75%。目前市场上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维持在4.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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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是央行在2013年初创设的,该工具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向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SLF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如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公司信用债等,但不包括信贷资产。
自2014年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等10个省市展开SLF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当时路透援引的消息人士称,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
今年2月11日,央行决定在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SLF,适用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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