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运气》连载——吸收壁和巡行区间,风险偏好
投资人和基金经理其实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关系。投资人一般通过基金的历史业绩、策略说明以及经理的履历来选择基金经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判断基金的风险水平,尽量避免那种超过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基金经理也必须通过公示和合同明确投资人可能遭到的风险上限,以确保投资人明白,在何种亏损范围内,基金经理能够继续正常管理基金。
按照我的理解,这包括两条核心规则:
第一、契约精神,双方都明白必须按照约定行动。这与是否熟识、是否信任无关,没有契约精神的投资人或者经理人都是非常危险的。
第二、风险透明,也就是要求基金的风险水平应与投资人的风险偏好相符。双方必须对产品风险水平有同样程度的了解,任何隐瞒风险或者含糊其辞的做法都违背契约精神。
虽然中国有很多投资人和基金经理并不认同这两条规则,但是这两条规则却是中国投资行业走向职业化的必然前提。我个人对自己的基金坚守这样的要求:投资人必须有契约精神,必须明白他的投资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否则我们宁可不接受他的投资。我们最初的一个期货投机产品公示的风险水平很高,最大回撤率可以达到25%,其主要目标是博取较高的超额利润;而大部分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则极度厌恶风险,一般只允许5%左右的最大回撤率。这种对风险水平容忍度的差异,反映出投资人不同的风险偏好。
我们还用“随机漫步交易所”的布朗股份为例。我们假设 A、B、C 三个投资人以同样价格100 元购买了布朗股份,并且持有100天,我们知道 100 天的标准差为σ= 100 = 10元。三人的对亏损的态度不同,A 只能承受10%的亏损,也就是股票价格低于90 元即卖出股票止损;B 的可以承受20%的亏损;C 可以承受30%。
我们用下图分析,

A、B、C 三个小球沿着价格横轴左右随机游走,

分别是三个小球的“吸收壁”,如果小球向左游走达到对应吸收壁的位置,那么会被吸收壁“吸收”结束游走,也就是投资人无法承受进一步损失而卖出股票离场。另外一方面,很多投资人盈利到一定程度也会产生离场的冲动,尤其当盈利足以支付资金成本和未来预算时,更多盈利的边际效益只是账面数字的变化了。A'、B'、C'就是这种盈利状态下的吸收壁。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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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称作 A、B、C 的巡行区间,每个巡行区间包括左右两个吸收壁。
巡行区间的长度,显示了投资人的风险偏好水平。吸收壁离开平均值越远,随机漫步的时间越长,那么盈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吸收壁越近,随机漫步的时间越短,盈利甚至获得暴利的机会就越少。
投资人吸收壁的位置,有时候是由他获得资本所支付的成本决定的。使用自己的钱的成本最低,就是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不要认为是零成本);融资获得资本的成本则非常高。用自己的钱投资,其目标是超过银行利率;融资以后的投资目标,是超过高利贷利率。很显然,后者必须增加资本在市场中的游走时间,因为仅仅赚钱或者超过银行利率对他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的吸收壁必须更远。很多看似疯狂和贪婪的赌博,追根溯源都是过高的资本成本造成的,冒险实际是投资人迫不得已的“理性”选择。
盈利预期越高,投资人的吸收壁就越远,意味着投资人的风险偏好越趋向于冒险。
对于基金经理而言,第一要让投资人明白产品的风险水平,第二要了解投资人的巡行区间,必须做到两者能够相符。
——节选自《这就是运气》第九章:风险,偏好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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