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私募投资基金税收法律环境分析
一、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面临的税收法律环境
(一)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涉及的税收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对私募投资基金征收营业税主要依据《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20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税率为5%,连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税负为5.6%。但并不是说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取得的全部收入都需征收营业税,详情见表1(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 所得税
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所得税的征税依据是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率为25%。但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享受两个免税规定:一是基金投资于居民企业所分回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基金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详细分析见表2(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 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合同和凭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关于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涉及征收印花税的合同和凭证,可详见表3(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二)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架构的税收
作为公司制投资基金,不仅要考虑基金公司本身的税收负担,还要考虑包括投资人在内整个架构的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中国境内私募投资基金的架构如图1所示(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在图1这种架构中,假设D公司取得收入1300万元,缴纳了300万元税收,将剩余的1000万元分配给私募投资基金C1;同时,当年私募投资基金C1将D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E,取得收入1000万,扣除成本后所得600万。假设私募投资基金C1将税后所得扣除50万元管理费后分配给投资人A和B,从投资人的角度看,其在投资过程中要承担的总税收成本可详见表4(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因此,在公司型投资基金的整体架构下,法人投资人的整体税负要低于自然人投资人。
更多金融业资讯,案例、法规、分析、创新、PE/VC、IPO、三板、并购重组、银行、证券、信托、债市、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证劵化、风险管控、基金管理、融资租赁、小贷、典当、担保、保险、互联网金融、行业知识等,学习、交流,尽在《中国资本联盟》平台微信公众账号:CACNORG。让我们以诚携手共进,缔造中国金融未来。(投稿、商务合作、发送邮箱:cacnorg163@.com)
二、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面临的税收法律环境
(一)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税收基本规定
1.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的税收
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营业税、印花税,这些税种的征收比率与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完全相同。与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分配收益时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2.?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对法人投资人及自然人投资人的影响
以境内私募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框架为例,将私募投资基金C2设定为有限合伙形式,详见图2(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则在有限合伙形式下,法人投资人与自然人投资人的税负比较分析如表5所示。
显然,在合伙制下,自然人投资人的整体税负要低于法人投资人的整体税负。在私募投资基金从目标公司取得同样收入的前提下,我们把表4和表5放在一起,便可以看清公司制与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之间的税负比较关系(见表6)(图表参见《投资与合作》杂志)。
很明显,在当前的投资框架结构和税收法律环境下,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整体税收更少,在税收上更有优势。但在合伙制下,对法人合伙人分回所得税是否享受免税的问题不明确,税负相对较重,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信托制私募投资基金面临的税收法律环境
(一)信托制私募投资基金本身的税收规定
信托制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涉及以下税收:
- 受托公司取得的信托报酬的应缴税收
依据2011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信托报酬征收5.6%的营业税及附加;依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受托公司按照报酬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受益人取得的信托收益的应缴税收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受益人取得的信托收益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营业税。受益人为法人的,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受益人为个人的,按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信托制与合伙制、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的税收比较
本文第二部分对公司制与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的比较分析,是在没有考虑税收优惠的前提下进行的。实际上,如果公司制私募投资基金运作方向是创业投资,则其节税空间是非常大的,如若不然,则采取合伙制可以避免双重纳税。
而对于信托制,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对信托制私募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不明朗,所以存在征税的不确定性和各地执行的不一致性。因此,如果设立信托制私募投资基金,则应尽量采取现金形式,尽量避免非货币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不确定的税收风险。
(作者:高慧云 来源:中国资本联盟)
交易技术, 交易策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若内容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点击 举报 进行投诉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