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生育保险保险条件是什么 满足条件即可进行生育报销
众所周知,生育保险的重要性,而且是能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女职工因为生育而出现的费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均衡用人单位女职工的生育费用负担。通常情况下,企业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
抚州生育保险保险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3】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总的来说,满足了上述条件的时候,女职工在生育时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去报销了。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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