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弊端
雇主责任险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在于能够减轻雇员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死亡时雇主的责任。在国内,雇主责任险其实并不算特别普及,因此很多人对雇主责任险了解不清楚。实际上,雇主责任险还是存在一定弊端的。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弊端?
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弊端?
【1】.雇主责任险不存在受益人。雇主保险的险种划分是属于财产险,而财产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因此在保险合同中将赔偿请求权人缩写成受益人是不严谨的。
【2】.雇员是否具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很多时候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雇员是没有成为第三人的,只有在发生事故后,雇员才成为保险金请求权人,这是雇主责任险存在的一个风险问题。实际上按照《保险法》规定雇员是保险金请求权人,是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请求保险人进行赔偿的。
【3】.雇主责任险不保障的范围比较大。战争、暴动、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都不属于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以上就是雇主责任险的一些弊端。因此在投保雇主责任险的时候要明确了解这几点后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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