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最快四季度落地 发审委将站好最后一班岗

文/程俊

走过22年历程的发审委即将和中国新股发行中最核心也最受争议的发审制度一起成为历史。随着《证券法》修订草案的递交,注册制最快有望于今年四季度落地。而本届发审委的使命亦将延期到新股发行正式开始注册制之时。

注册制进展

全国人大财经委已主持草拟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并已征求相关部委意见。按照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在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进行二审,10月完成三审。注册制实施须以《证券法》修法生效为前提,取决于《证券法》修订情况,最快或于今年四季度实施。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明确表示,按照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在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进行二审,10月完成三审。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也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于今年内推出比较乐观。

目前注册制改革方案草稿已经上报国务院,方案部分内容借鉴香港注册制。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均会对申报企业提出反馈问题,联交所负责全面审核,证监会主要关注企业大方向。

发审委即将作古

发审委是依据《证券法》设立、对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进行审核、提出专业意见的机构。

1993年6月,为提高新股发行的透明度,证监会决定成立发审委。1999年7月1日 《证券法》正式实施以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构建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框架。2003年12月,证监会对发审委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委员人数由80人减至25人,其中证监会人员5名,证监会以外人员20名,每届任期一年。

作为IPO核准制下最为关键的制度设计,发审委在长达22年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在A 股市场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这一届发审委也不例外,从去年5月至今共审核了约110家上会企业,其中过会企业近百家,过会率超过90%。

发审制度也存争议。最大的争议在于发审委掌握着企业上市“生杀大权”,却又无法为自己的审核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近年来,企业欺诈上市频现,发审委的把关能力备受质疑。

目前对于市场频传的创业板发审委8月份到期,主板和中小板发审委5月份到期,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财新》表示,本届发审委的确是证券市场最后一届发审委,但任期将会一直延期到《证券法》修订完成,新股发行正式开始注册制之时。

新篇章——“上市审核委员会”或“聆讯会”

《证券法》修订完成之后,IPO审核权下放也将得到体现。交易所将会组建“上市审核委员会”或“聆讯会”(只是名称不同),具体人员可能会由交易所确定。由发审委变为上市委(聆讯会),审核工作性质不变,但是部门的位置和角色有所转换。

按照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聆讯质询委员会只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形式性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意思是只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例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信息是否真实、资料是否有出处、是否存在非正常关联交易等。
世界之窗, 金融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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