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什么意思 看完你就明白了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国将首次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很多人都不太明白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那么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呢?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什么意思?
2019年1月1日前我国实行分类税制,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扣除标准和税率。但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将纳税人的四项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对上个纳税年度的四项综合所得进行汇总,减去6万元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捐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进行比照,预缴税款与应缴税款需保持一致,不一致则向税务机关清缴应退或应补的税款。
简单来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就是计算一个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额的应缴税额,在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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