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将SLF推广至全国

文/林建建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表示,为完善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SLF)。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近年来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几次扩容,前年创建了常备借贷便利 (SLF)和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去年第三季度又通过新工具中期借贷便利(MLF)投放基础货币7695亿元。去年央行通过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了1万亿元资金,资金利率较市场利率低约1个百分点,但以何作为抵押尚不得而知。

央行昨日发布的《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了盘活信贷资产的新渠道——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报告》称,2014年已在山东、广东两省开展这类质押的试点,认为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年将继续推广。

以下为中国央行今日发布的新闻稿: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要求,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世界之窗, 金融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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