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有望纳入税务抵扣范围
文/朱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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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5年国家有望将房屋不动产纳入税务抵扣范围,此项改革或伴随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同步进行。改革或带来超过8000亿元的减税规模,将进一步刺激投资。
全国从2009年起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目前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如果今年允许工业、商业企业用购买的房地产进行税务抵扣,则意味着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彻底完成。多为专家向《经济参考报》表示,2015年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时,将涉及其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能否进行抵扣的问题。因此不动产税务抵扣应该会与房地产业、建筑业“营改增”同步进行、一并出台的。
《经济参考报》援引知情人士称,今年推进的不动产抵扣改革不涉及已经完成的交易,主要是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可以抵扣,住宅是卖给老百姓的,属于最终消费,没有抵扣的需求。能够抵扣的就是企业购买来当厂房、写字楼的不动产。经过测算,减税规模在8000亿元左右。这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是根据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大体测算得出。”
张斌表示,不动产抵扣会导致大量减税,税基会缩小,所以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如果把不动产纳入进项抵扣,可以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来缓解对财政过大的冲击,比如可以分五年进行税收抵扣。”
允许不动产抵扣的改革或许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影响,房地产的价格或因此调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向《经济参考报》表示:“政府不是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而开发商在取得土地的时候没有办法取得土地的进项税票。在一线城市,土地价格几乎占到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对开发商来说,要交11%的增值税销项税,却不能对占成本三分之一的土地进行进项抵扣。有人建议国家给开发商提供一个虚拟的进项税抵扣。如果国家愿意买单,财政的负担会比较大,如果财政不给进项税,就不排除开发商有提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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