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文件正式印发 集体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文/刘晓翠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
报道提到,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对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但《意见》明确指出,交易品种将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意见》的安排实际上是对决策层提出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三权分置’理论的落实。”《经济参考报》引述一位知情人士表示,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所以《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
“这并不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流转,恰恰相反,中央还再三强调要重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但这里是指经营权的流转交易。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永远不可能交易,承包权现在也明确提出不在进场流转品种范围内,说明维护农民利益,防止他们在流转过程中失地是决策层推进改革的基础。”报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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