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11国评估中国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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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商会下属的全球知识产权中心发布了《2012年度知识产权报告》。报告涉及了全球134个国家,并着重关注了美、英、中、印等11个国家。在满分为5分的执法力度评估中,中国以0.5分位列11国之末,英国、美国表现最好,分别以4.77和4.38在11国中位列前两名。

       报告为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设置了5项指标(每项1分):侵权的普遍程度,强制补救措施(在下达赔偿判决之前法院颁布保留证据和停止侵权的强制令,以尽可能减少维权者的损失),法定赔偿额度(法律针对侵权造成的损失程度而指定的赔偿数额),入罪标准和边境检查措施。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得分最高,均在4分以上。尽管中国近年来做了很多努力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但是由于中国的执法环境没有得到太大改善,尤其是当侵权方为纳税大户时法院会更倾向于保护侵权者,所以中国的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表现得最差。

       中国在所有5项指标中只有诉讼途径这一项的表现差强人意——未得0分。即便如此,法院要求保存证据、命令侵权方停止侵权的强制力度太弱往往会使维权者感到不满。对比来看,美国涉及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的法律都包含了侵权后的强制补救措施,其中就包括停止侵权强制令、损害赔偿、销毁货物等。

       此外,中国法律规定的赔偿额度过低,体现不出赔偿的意义,也弥补不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012年提交的版权法修改提案也仅仅是将赔偿上限提高到了100万元人民币。在入罪标准方面,虽然最高法院2011年颁布的一项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降低了侵权的入罪门槛,但是法律在界定是否是以营利为目的上依然是模棱两可,从而难以对侵权者提起诉讼。

       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可以鼓励更多的知识创新从而为一个国家带来大量的就业与更多的收入。全球知识产权中心的统计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为美国和美国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全美国,受益于知识产权的产业创造出了5570万个就业岗位,58亿美元的产值,占全国74%的出口份额,相关雇员的年均工资为50576美元 。由于中国社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以及执法与司法机构不作为,导致知识创新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从而使长期利益不得不让位于短期利益。中国在享受侵权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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