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想讨论一个经济意味更加浓厚的问题——伯川德(Joseph Bertrand)模型。
伯川德模型是由法国经济学家约瑟夫·伯特兰德(Joseph Bertrand)于1883年建立的。这一模型讨论的是,两个完全相同的厂商进行价格竞争,注意,完全相同是指:
(1)寡头厂商产品是同质的;面临相同的需求曲线;
(2)寡头厂商成本函数相同,且每生产一个产品,厂商的成本一样,都是C。
当然,厂商面临向下的需求曲线。问题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两个厂商怎样定价格呢?
也许聪明的读者,一看就通过直觉给出了答案,但我们的学术之路,却告诉我们,即使面对这样简单的问题,也需要有个理性而一贯的方法,因此我们将一步一步给大家展示。
情形1:企业1定价高于2
由于企业1的定价高于企业2,企业1没有分得需求,利润为0。如果它定价只低于企业2一点点,就可以得到整个市场,这足以弥补价格上的损失。
所以,企业1当然知道,定价高于对手不是一个最佳策略。对称地,企业2也不会索取一个高于对手的价格。因此,定价高于对手的情形不会形成均衡。
对称的情形2——企业2定价高于1,当然也不是均衡。
那最后只剩下两个企业定价一致。
如果两个企业定价一致,那他们会定多少呢?
我们的回答是,就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C。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低于C,企业亏本,所以不会这样做,如果高于C,其中某个企业又有了偏离的动机,稍稍降价获取整个市场,因此纳什均衡就是,两个企业都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C处销售。
博弈论, 定价, 企业, 高于